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[2006]16 号) 文件精神, 我校实施教学团队和专业带头人建设工程。为进一步推进教学团队建 设工程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教学团队建设以课程或专业为基础,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和专业(群)教 学团队;教学团队原则上要求由“双师”结构组成。
二、课程教学团队教师不少于 3 人,其中至少有一名专任教师。每名教师至 多加入 4 门课程教学团队。
三、原则上学校所开设的专业都要组建专业教学团队,学校精品建设课程必 须组建教学团队。
四、课程教学团队负责起草该课程教学标准及教学管理改革文件,报学院主 管教学院长审核。
五、单个专业(群)设立一个专业(群)教学团队,专业(群)教学团队的 专任教师不少于 6 人;以专业(群)为单位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。
六、专业(群)带头人主持专业(群)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(进入专业群的 专业不再设专业带头人),专业(群)教学团队负责起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 教学管理改革文件,报学院教学院长审核。
七、课程和专业(群)教学团队由所属系部负责组建,并制订教学团队的管 理办法和工作细则。教学团队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,开展相关工作;专业、课程 教学团队在专业(群)带头人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。
八、学校设立教学团队建设等级,在专业(群)和课程教学团队中,选拔校 级教学团队,推荐市、省和国家级教学团队。
九、经费。学院可以根据专业(群)教学团队的工作情况,给专业(群)带 头人以一定的工作补贴。经费从学院管理费中开支。
十、对于进入校级以上专业教学团队的带头人,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和奖励(专业群带头人补贴 400 元/月,专业带头人补贴 200 元/月,获得特岗或 进入学校教学骨干培养工程,并已得到补贴者,不再给予补贴)。学校从教学团 队带头人中选拔校级“教学名师”奖获得者。
十一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十二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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